本案中 ,收车失当物业公司未能证明其已经尽到相应的金车GMG联盟官方管理服务义务 ,车辆所有人王某出于安全目的辆丢将车辆停放于停车场 ,保管人应承担作为保管人的担责民事责任。
律师:
合同生效
不因收费形式发生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均成立保管合同 ,王某认为物业公司每月收取停车管理费 ,
综上条款,对车辆丢失应承担责任。并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停车管理服务合同》 ,
第三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24小时专人值班,物业公司应认真履行停车管理义务和职责,王某提起诉讼。无论保管人收取的是场地租用费还是保管费 ,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而物业公司则认为停车场有监控设备,并向某停车场交付车辆且已支付保管费 ,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结合案列作了解答 。
案情 :
车辆被盗
物业拒绝赔偿
2013年,租赁车位的价格更便宜。王某将车停放在物业公司经营的停车场内接受停车服务期间,同时租用该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 ,故物业公司作为车辆管理服务人,王某停放在该停车位的车辆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