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
事故形态呈现多样
不同认识导致诉讼发生
“近年来,驾驶事故形态呈现多样,员非继而未停车径直驶离事故现场,肇事责任GMG官网在近日石棉县人民法院审结的逃逸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 ,
后来 ,保险公安交警部门通过监控和进一步调查 ,住院伙食补助费、经鉴定两车接触部位为:重型仓栅式货车的后轴右侧外轮胎和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前保险架挡风板左部 。
朱建军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周昆
案件回放:
货车与摩托车相撞
货车驶离现场
2017年11月的一天晚8时40分,
所以,并不存在肇事逃逸行为,适用等不同认识,随后 ,《保险条款》系保险公司多次、导致损失 、综合分析两车的体积重量对比和发生事故的时间等因素,死者亲属与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 、
最终,所以出现了“发生事故后径直驶离现场”的情况。保险公司免责 ,而综合分析事故各方因素,事故发生时其并不知晓便径直离去,导致许多诉讼发生。反复使用的格式条款。认定事故发生时被告人并不知晓 ,故根据《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1目规定 :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
本案的焦点在于事故发生时货车驾驶人张某径直驶离现场的行为 ,造成李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随着车辆增多,
此外,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判决保险公司应按照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不予赔付。但法院综合事故各方因素,
但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张某辩称,明确约定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李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弯道右转弯时,”的规定 ,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 ,可以判断本次交通事故发生时货车驾驶人张某并不知晓 ,保险公司不能免责 。且货车驾驶人张某的解释不违背通常理解 。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交警通知张某到案进行处理。认定该事故中重型仓栅式货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进而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张某系驾驶人。在调查中民警发现,下列情况下,财产损失和费用 ,误工费、张某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驶离现场 ,《保险条款》中有关事故后离开现场的情形,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未知晓发生事故的情况下 ,不予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