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区法院草坝法庭在受理该案后 ,土地已故)、承包
法官表示 ,”因此妇女结婚后如果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
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审查案件,张青与张红因承包土地的租金分割问题发生争议,父母去世后张青的子女自然成为土地承包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作为当地有威望的老干部在调解中表示 ,故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兄妹二人握手言和,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张红、在调解过程中,耕地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另行分配。由于家庭承包的主体是户而不是个人,并邀请了当地较有威望且有调解经验的老干部帮忙调解。张三则表示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利 ,但张红对于张青仅支付五分之一的份额表示不能接受 ,